负责拟定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规章;归口管理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,并负责管理合作交流项目;研究制定国际合作中长期规划,编制并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,并向国家、省申报重大项目;承办科技系统出国出境团组和人员的审批,审核本市驻外国科技人员派遣工作;负责邀请外国人来我市从事科技合作与交流,组织科技系统国际科技人才交流工作。